人類大腦因演化因素,在遠古時代為了求生存,避免成為老虎的下一餐,所以傾向於放大負面的東西,較少在乎正面的東西。時至今日,環境已不若蠻荒時代,大致上人身安全無虞,但大腦機制還是停留在關注負面遠多於正面。因此,大多數人都有類似經驗,別人讚美我們一百句的效果,可能比不上一句批評的破壞。
在《他人的力量》這本書提到一個研究數據:平均收到負面訊息與正面訊息的比例是1:6時,表現效能是最佳的。低於這個比例,表現效能都會下滑。這和大腦的運作有關,大多數人第一時間接收到負面訊息時,會出現「戰或逃」的防衞心態。麻煩的是,我們大多數時間,正負面訊息的比例都遠低於理想比例。特別是網路霸凌猖獗後,所接收到的負面訊息更可能是排山倒海。
「沒有完全的醜陋,只有不美麗的眼睛。」從預防醫學的角度來看,身體或組織內,永遠都存在正負兩種行為。當我們將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減負時,相對也忽略了正面也是需要被照顧的。當一個群體正向能量夠強時,它也會相對抑制負能量的孳生。
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我從不相信有任何人是一無是處。我也堅信所有的他人和我自己一樣,都希望得到鼓勵與關懷,這是人性。孔子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我們卻時常在複製不好的經驗。
匿名版的存在,原本是希望以匿名貼文方式抒發一些不滿或對權力不對等的高端提出建言。為什麼要匿名?主要是保護發言者。但網路霸凌卻是濫用匿名機制,躲在鍵盤後面,對身分權力地位並無差別或甚至更低者,毫不留情地攻擊,網路匿名有時還有群眾效應、以及隨時性,會讓被霸凌的一方彷彿時時刻刻都有人在攻擊他。多年來,網路霸凌已經對這社會造成許多悲劇。作為學校的經營者,不能以我們對臉書靠北版無管轄權作為藉口,忽略了對師生的保護。在這學期開學典禮的反霸凌宣導時已明確宣告,若有涉及蓄意人身攻擊的情事,不再只是校規問題而已,必要時校方將幫助權益受損師生提出法律告訴,並對監護人連帶求償。毫不寬待的處置,是為了明確教育此風不可長。
許多人忽略了網路霸凌涉及的法律問題。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往往已經涉法卻不自知。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侵害他人名譽權,應負民法 第184條、第195條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這些法律基本知識,同學必須有所了解。法律扶助基金會有份簡短的介紹,講得很清楚,建議師生看看。例如:
✔在網路散布口說流傳或聽說的消息,會觸法嗎?
✔網路攻擊者散布個人隱私,但所攻擊的內容是事實,會不會觸犯法律呢?
✔未成年因網路霸凌觸法時,有什麼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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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網路霸凌與法律責任】
https://www.laf.org.tw/upload/2018/11/20181107165349.pdf…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規範。期許同學知法守法之外,還能心存和善,莫因網路的去個人化效應使然,失去原本做人該有的良善。我在今天昕仰演講結束後,和在場同學分享一個每天可以做的小練習,只要花個五分鐘即可完成。這個練習能讓我們關注生活中的美好人事物,讓我們的情緒因感恩練習而愉悅。
練習很簡單,每天寫下生活中發生的三件美好的事情。不一定是多麼偉大的事(例如考全班第一名、拿到黑豹旗冠軍),可以單純只是生活中的小事情(例如英文比上周小考進步10分、放學後的揮棒練習比上周練習進步)。並在每件事情後面,寫下為什麼這件美好的事情會發生。例如,揮棒練習進步的原因是因為學長調整我揮棒時眼睛跟球的動作。
我建議在做這個練習時,可以找一本自己喜歡的小本子(姑且名為感恩日記)。在筆記本寫下來這個練習,一天一頁。連續練習一段日子後,你將擁有一本充滿良善感恩的日記,心情會有意想不到的正向發展。
快樂(happiness)不等於幸福(well-being),幸福也不會時時快樂。因為快樂與否是一種情緒狀態,幸福則是一個好的存在境界。我們可以為生活多做一些正向的事情,讓自己的存在狀態更往正向提升,也就是更幸福的意思。所以,幸福沒有絕對,只有相對。我在這學期推出的《滿足心房》粉絲頁,所下的slogan:「完美不美,知足是福。」就是這個意思。愈是拚了命追求,就像蝴蝶一樣,反而追不到。一旦停止用力過度的追求,蝴蝶或許就悄悄停在你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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