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2日 星期日

Man in the Arena

向來認為結果與歷程同等重要。徽章除了用來表揚優勝者,也應頒給勇敢堅毅的挑戰者。

尤其是那些站出來為大眾服務的同學,當他們或制度有些不完善的時候,我贊成可以給予建議使其更好,如此他們也能在服務過程獲得學習成長。但給建議時宜把握「揚善於公堂,規過於私室」的原則,若是嘲諷、羞辱,恐有失厚道。

這樣的組織文化才比較符合興附校歌所描述的「校園祥和溫馨」,也才能夠鼓勵更多優秀人才願意挺身而出,否則大家都看在眼裡,有誰願意站出來?聰明的選擇明哲保身,最終權益受損的還是大眾。

1910年美國總統羅斯福的演講即曾提到類似的概念。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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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屬於在競技場上拼搏的人
榮耀不屬於批評的人,也不屬於那些指責落難勇士,或挑剔別人哪裡該做得更好的人。

榮耀是屬於站在競技場上的勇者,屬於臉上沾滿塵土與血汗而英勇奮戰的人。他有時會犯錯,甚至一錯再錯,畢竟錯誤與缺失在所難免。

但他知道要奮戰不懈,滿腔熱血,全力以赴,投身崇高志業。

他們最好的結果是功成名就,即使不幸落敗,至少他放膽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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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個期程的校務發展裏,尊重互信,容許犯錯的文化是我想努力經營的。

尤其是對學生,更應該鼓勵他們勇敢嘗試,例如挑戰一場演講、創新一個專題、試著去改善環境、勇於挑戰更高等級的對手⋯這樣才有機會培育出勇氣、智慧和慈悲三兼備的大器人才。

2020年,就讓我們以「Man in the Arena」作為互勉的slogan 吧!

#我深深覺得創校黃義虎校長為校歌所寫的詞意境很好我要努力去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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